法罪错位

人可工作室 2019-11-20 70 11/20

很多改革一开始就带有对制度体制的变革与发展,改革“先天”就否定现实并带有违法违规的特征。改革者都被美其名曰“弄潮儿”,是因为改革者置身风口浪尖上必然冒有巨大的风险,一旦改革行动受到置疑时,当政者往往都不愿正面为其辩护。一切变革都在对现有体制构成更大的挑战,一时“犯法”也是“法罪错位”,今是夕非,今非夕是,是非观相对错位,宽容对待改革者,隐性的“法罪错位”事实上也就是认可改革的风险性与合理性。
变革是对现状的不满,是对现实的否定,是对当政者的“挑战”。每次变革都会存在权利平衡或利益调整,难免触动某些人既得利益,对改革者而言可能是流汗、流泪又流血,枪打出头鸟,吃力不讨好,成为英雄,败为盗寇。
激荡三十年,轰轰烈烈,每一次改革,都是前无古人,需要长风破浪、披荆斩棘的勇气。现实中利益受害者呼吁改革,既得利益者为保全自己力保现状,锐意进取者面对不理解,遭难受挫,许多有意无意的怪异打击,让改革者铤而走险“进去”了又成了历史“功臣”。失败的改革者都是悲凉的。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。韬光养晦,静观其变。
不变是暂时的,改革才是永恒的。改革与创新是这个时代的特征,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。改革冒险是自然的,面对艰难险阻,不是要不要改革,而是要“高筑墙、广积粮”,择机寻找突破口,掌握变革“火候”和时机才是改革者必须好好修炼的基本功。
改革开放三十年,企业家落马无数,往往又是犯罪于东,却获罪于西,悲壮英雄“弄潮儿”可能是喊冤申屈的牢中人。经济行为中的不少“违法违规”、“反革命罪”、“投机倒把罪”、“流氓罪”等等太多的“犯法”,只不过是在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计划经济时代,那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为理想化机械而以抽象的量刑之罪,有的罪刑现已退出98版刑法,成为历史。
企业家大智慧,大用,则惠及社会,百年留芳;小用,则孤芳自赏,自作自受。历史只有成功与失败,没有正确与错误。过去的错与对仅仅是时间与空间的转换与轮回。不急功近利,不患得患失,因为快乐而成功,一心做事的人,没有时间去想成功就是最大的成功。顾不上想成功的人就是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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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04日10:56

最后修改:2019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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